(吉隆坡10日讯)一间公司在办理国内旅游活动中未聘请持牌导游,被控违反旅游业法规时认罪,被判罚款5万令吉。
大马旅游、艺术及文化部(MOTAC)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司为Coachliner 707 Travel & Tours Sdn Bhd,于本月1日在士拉央推事庭承认控状。
推事蔡源福(译音)依据1992年旅游业法规第6(1)(i)(iii)条及第6(2)条,将该公司定罪。如未缴清罚款,公司负责人可面临最高两年监禁。
旅游部重申,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及相关条例,未聘请持牌导游属严重刑事违法行为。
该部门将持续对违规行为采取严厉行动,以保障国家旅游形象及游客安全。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