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发文侮辱国家元首 · 男子认罪入狱3个月罚款5000

一名男子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言论,今日在万宜新镇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3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万宜5日讯)一名男子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言论,今日在万宜新镇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3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法官菲道丝在宣判后,谕令42岁的接传票人莫哈末哈菲兹即日起服刑。

法庭也谕令,若育有3名孩子的莫哈末哈菲兹未能缴还罚款,则须以4个月监禁替代。

控状指出,该男子于2025年9月11日早上7时30分,通过TikTok账号@muhammad.bin.abdu969,蓄意发布具侮辱性的评论,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上述贴文于同天晚上10时,在士毛月彩虹花园2的一间住家被一名报案人看见。

莫哈末哈菲兹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继续犯罪,每日另加5000令吉罚款。

根据案情,一名报案人在看到该贴文后感到愤怒与难受,于是向警方报案,另有3人也随后报案。

证据显示,接传票人清楚知晓他通过手机发布的内容极其恶劣,并侮辱苏丹依布拉欣。

较早前,副检察司努鲁阿蒂卡要求法庭判处与罪行相称的刑罚,以惩戒接传票人。

未聘请律师的莫哈末哈菲兹在求情时,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因为他只是在乡村打工,以及需供养年迈母亲及3名孩子。

2025年9月13日,警方逮捕一名男子,以协助调查在TikTok流传,且含有煽动及侮辱国家元首内容的视频。

调查发现,该名有犯罪前科的男子曾涉及3宗刑事案及1宗毒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