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沙巴前首席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益因就“已故13岁寄宿女学生扎拉案”的死亡验尸研讯,发表言论,被裁定藐视法庭而罪名成立,最终被判监禁五周。
地庭法官阿米尔沙今日在庭审中,作出上述裁决。
然而,据《阳光日报》报道,阿米尔沙批准沙菲益提出的申请,即暂缓执行刑罚,以等待高庭审理其针对有关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由于获准暂缓执行刑罚,也是仙本那国会议员兼西那浪州议员的监禁刑罚,不会立即执行,直至上诉结果出炉为止。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若国会议员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判处不少于一年监禁或不少于2000令吉罚款,在符合相关条文规定的情况下,或会丧失议员资格。
不过,法庭在本案中仅判处少于一年监禁,并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直至上诉审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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