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马新社讯)律政司署指出,商人廖顺喜于2023年5月缴付1000万令吉罚单后,其面对的26项洗黑钱控状获撤回。
律政司署今日发文告说明,廖顺喜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及2023年4月6日,通过代表律师提呈陈情书,要求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第92条文,就其26项控罪以罚款方式解决。
律政司署经详阅并研究陈情书,依据现有证据及检方评估,同意开出1000万令吉罚款方案。廖顺喜于2023年5月29日缴付罚款,同时遭充公64万7366令吉保释金及被扣押财产。随后,律政司署依据同法令第92条文撤回控罪,莎阿南地庭于2023年6月15日谕令廖顺喜无罪释放。
文告是针对《30个公民社会组织促律政司解释廖顺喜获DNAA》一文作出回应。律政司署强调,此决定符合联邦宪法赋予律政司的酌情权,以调查证据为基础,不受外部压力或公众情绪影响,确保提控程序完整且透明。
律政司署也澄清,廖顺喜并非未采取法律行动即获释。他于2022年4月12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26项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的洗黑钱罪状,原定于2023年7月至9月间进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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