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统治者撤销委任:10人入禀法院挑战撤职决定

(布城21日讯)10名被撤职的森美兰州行政议员已入禀联邦法院,挑战森州统治者上个月撤销委任他们的决定。

这10人分别是宁宜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法依扎、真蓬州议员拿督赛夫巴哈里、 巴弄州议员拿督慕斯达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乌迈拉、良冷州议员拿督莫哈末阿斯纳、小甘密州议员拿督拉扎里、斯汀州议员莫哈末菲鲁斯、双溪镭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拉兹,以及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

他们将森美兰州秘书及州政府列为答辩方,并已于本月14日通过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事务所入禀申请通知书。

根据这份通知书,上述州行政议员要求联邦法院裁定3个有关森州宪法条文的效力与诠释问题。

在本月5日,上述10人已通过原诉传票入禀芙蓉高庭起诉森州秘书及州政府,挑战撤销州行政议员委任的宪报的有效性,并要求法庭裁决3道核心法律问题。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UUTKNS 1959)第38(5)条文,必须连同其他相关条文即第38(2)、38(3)、38(4)、40(1)、40(1A)及40(2)一并解读,以厘清撤销行政议员委任所应遵循的程序。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今年9月24日颁布宪报的行政议员委任撤销决定,是否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以及该决定是否因此无效、作废且不具法律效力。

另一个法律问题是,森美兰州宪法第38(5)条与第28(1)条一并解读时,其中的“统治者”一词,是否仅指最高统治者,并允许其自行决定在没有州务大臣建议的情况下,撤销行政议员的委任。

如果这道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撤销他们职务的决定是否违宪。

今年9月20日,森州王宫宣布,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殿下即日起撤销有关行政议员的委任。

有关撤销委任的决定于9月24日颁布宪报,且于9月20日生效。

宪报指出,由于这些行政议员同意罢黜端姑慕力兹的森州最高统治者地位,违反了他们对端姑慕力兹所作出的效忠誓言,因此撤销并废止他们的委任。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今日为本案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