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副部长赛依布拉欣表示,目前仅规定新开设且饲养2000只或以上猪只的养猪场,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他指出,环评获批仅代表项目符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的环保标准,不意味着发展计划自动获准,最终审批仍取决于相关机构及其他法律规定。
针对雪州丹绒士拔的现有养猪场,他说明,由于该场在2015年环评令生效前已运营,故无需履行此项规定。
赛依布拉欣是在国会问答环节回应伊斯兰党瓜拉冷岳国会议员阿末尤努斯的提问时,作出上述说明。
他补充,环境部将持续与州政府及机构合作,通过联合执法、定期巡查及水质监测应对污染问题,并加强高风险区域监管,运用无人机和遥感技术提升监测能力。
阿末尤努斯此前指出,雪州传统养猪场虽已停运,但环境污染未缓解,闲置化粪池和水池仍散发臭味。他呼吁政府主动联合执法,并说明如何确保现代化养猪不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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