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拉 14 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予以展延审议,是基于法治、宪法原则及相关法律意见作出的决定。
他强调,自己在特赦局会议的角色必须依法履职,并参考律政司意见。 “首相在此事上,必须依据法律、律政司意见与现有规定表达看法,我正是如此行事。”
安华指出,特赦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陛下会综合各项因素作出考量。
他认为,纳吉特赦课题不应以个人立场评判,应当从法律与国家治理原则角度看待。安华坦言,他明白其中的政治因素,也清楚巫统在此事上立场强烈,但仍选择坚守原则。
“我清楚哪条路更轻松、哪条路更为艰难,但我选择自认为正确的方向,遵循法律与治理原则办事。”
吉隆坡、纳闽及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上周五(11 日)召开第 63 次会议,获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御准,将纳吉的特赦申请展延至后续特赦局会议再行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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