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早前批准国盟的申请,以暂缓执行社团注册局撤销其注册的决定,该局随后就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媒体取得的文件,注册局总监拿督莫哈末祖菲卡及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不服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占昨日的裁决,由代表两人的高级联邦律师于今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阿兹占也批准国盟的申请,以暂缓执行注册局暂停该联盟所有活动的通知,直至法庭裁定其司法复核申请。
这项裁决也让国盟得以竞逐定于11月14日举行的马六甲州选举。
另一方面,国盟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证实,该上诉通知书已提交。
本月13日,法庭驳回国盟寻求暂缓执行注册局暂停活动通知的申请,但批准该联盟启动司法复核程序。
这项司法复核申请于10月5日入禀,第一至第五名申请人依序为国盟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民政党总秘书黄佳祯、大马印度人民党(MIPP)总秘书沙迪斯古玛、国家宏愿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弗丁阿都拉,以及祖国斗士党总秘书拿督沙兹米。
注册局此前发出指令,从9月23日起暂停国盟所有活动。根据注册局文告,该局是于9月22日向国盟发出通知后,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13(2A)条文采取这项行动。
申请人在申请中指出,这项暂停活动指令阻碍他们如常展开政治活动,包括使用国盟的名称及标志,以迎战第16届甲州选举。
申请人寻求庭令,以撤销暂停活动的指令及拟议撤销国盟注册的通知。
注册局于10月20日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撤销国盟的注册,因为该局认为,国盟提交的解释未能反驳9月22日通知所列出的撤销注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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