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籍保安侮辱伊斯兰教·判坐牢14天罚7000令吉

新山21日讯)一名新加坡籍保安今日在柔佛地庭认罪,承认上月发表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论,被判入狱14天及罚款7000令吉。

法官莎米妮谕令56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宁从8月18日被捕日起服刑,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需监禁3个月。

控状指被告于7月30日下午在新山敦拉萨路至梅丹路之间,故意发表侮辱《古兰经》和伊斯兰教的言论,意图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触犯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宗教情感),最高可判监禁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电召车乘客听到相关言论后,将视频上传社交媒体并报案。副检察官阿兹兰指出,案件已在网络广泛传播,涉及“3R”课题(宗教、种族、王室),要求法庭从重判罚。

被告无律师代表,以患有高血压及需赴新加坡伊斯兰法庭处理离婚手续为由,请求轻判。此前涉案视频在网络疯传,嫌犯在新加坡警方协助下,由柔佛警方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