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经济体未禁强迫劳动商品进口 · 美国301条款向大马征10%关税

(吉隆坡24日讯)根据美国新的第301条款关税措施,马来西亚及另两个东盟国家即柬埔寨和印尼,将被征收最低的10%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周四在华盛顿宣布上述措施时指出,美国贸易代表署遵循总统特朗普的指示,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采取最终行动,对60个经济体征收关税,因为它们未能实施及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生产商品的规定。

“美国贸易代表署在经过调查后,今天正式采取这项行动。这方面的调查包括举行两轮公开听证会、收到超过2100份公众意见,并与贸易伙伴展开磋商,以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

格里尔补充,这项措施也将改善全球劳动者的福祉,并纠正侵犯人权及扭曲贸易的做法。

“一些贸易伙伴已迅速采取行动出台强迫劳动商品进口禁令,我对此感到鼓舞,并期待确保这些规定获得有效执行。”

美国贸易代表署指出,对于已实施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或已承诺通过互惠贸易协定(ART)实施和执行此类禁令,或已实施部分制度以防止特定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的经济体,该署认定,第301条款关税以10%作为适当税率,以及特定经济体适用扣除产品最惠国(MFN)关税后的10%税率。

至于其他所有经济体,美国贸易代表署认定,第301条款关税以12.5%作为适当税率,特定经济体则适用扣除产品最惠国关税后的12.5%税率。

美国贸易代表署也议决,在可行情况下,将依据孟加拉、柬埔寨、印尼及大马进口美国原材料的情况,为这些经济体设立关税配额,以鼓励它们进口美国棉花及纺织品,从而减少对其他较可能涉及强迫劳动投入品来源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