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受到新冠疫情和全面封锁影响的纳税人将获得内陆税收局的通融,除了可以暂缓缴付罚款,也可重新调整缴税时间表。

它说,上述献议是针对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以及1949年印花税法令所阐明的罚款。

“这方面的通融旨在减轻纳税人解决欠税和罚款时的负担。”

文告指出,如果纳税人失去收入,或面对解决全面封锁所致的欠税问题,税收局将会考虑他们重新调整缴税时间表的申请。

“如果有充分理由,税收局将重新检讨所被征收的罚款额。

“纳税人必需针对所被征收的罚款提出上诉,以及税收局将检视每一宗个案的理由予以斟酌。”

文告强调,这方面的通融仅限于受到新冠疫情和全面封锁冲击,而导致收入受影响的纳税人。

“不受影响的纳税人必需根据现行法律的要求继续缴税。

“有意申请通融的纳税人受促联系管理他们所得税档案的税收局分行。”

它指出,税收局已发布问答录,讲解在全面封锁期间的税务管理,以及递交报税表和缴付所得税的事宜。

可点击网址http://phl.hasil.gov.my/pdf/pdfam/faq_pkp3_1.pdf查阅上述问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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