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诺艾达指出,她是在2015年5月接获有关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被挪用于第13届大选买票的投报,而在同年8月调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她昨日在纳吉一马发展公司洗钱案中供证时说,投报者指纳吉在2013年接受来自Tonore金融公司6亿8100万令吉的资金,而这笔钱被指用于大选时贿赂选民。

她续说,此案原先由他的同事纳沙鲁丁负责调查,而她是在2018年某个时候接手调查。

她指出,她在调查过程中,从各方面获得文件,包括警方、国家银行、纳闽金融服务机构、财政部及首相署,部分调查文件是从海外取得。

诺艾达还说,根据她的调查,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最初是由登嘉楼州政府所设立,作为推动该州发展的主权基金。

他说,有关基金是在逃富商刘特佐与2008年向苏丹米占再纳献议后所成立。

登嘉楼投资机构在2009年企业化,由拿督沙鲁出任总执行长,至于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则出任有关公司董事。

随后,登嘉楼投资机构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Islamic medium-term notes),并在中央政府做担保的情况下,筹得50亿令吉贷款。

无论如何,诺艾达指出,苏丹米占再纳在同年谕令暂停发行债券。

沙鲁曾在2019年供证时说,殿下对有关债券发行“大发雷霆”。

他也指出,依斯米和他曾到纳吉私邸会晤,并声称纳吉告诉他要继续发行有关债券。

随后,中央政府在2009年7月接管登嘉楼投资机构,易名为一马发展公司。

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22亿8000万令吉贪污和洗黑钱,本案承审法官科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指出,案件将于本月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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