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5日讯)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内政部向警方索取数据后,发现国内有超过100万人在1969年罪犯及不良分子登记法令下被列入不良分子的记录,当中包括不曾被法庭定罪的无辜人士。
他希望可清洗这些无辜人士被列为不良分子的恶名,他们有者是曾向警方投报的人士、曾被法庭传召出庭的证人以及被控上庭但最终被判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的人士。
赛夫丁纳苏迪安今日在一项对话会上解释,这可通过2个方式达成,分别是他可援引上述法令赋予的行政酌量权,撤除无辜人士的记录;若无法动用行政权,则需通过国会提呈修正法案。
“我们将双管齐下,并将在近期内为修法向政府提呈有关此政策的报告。”
他忆述,其上述想法源自于他几个月前,在国会遇到来自吉兰丹求助的夫妇,夫妇俩的孩子因少年在寄宿学校求学期间与友人被警方逮捕,而被列入不良分子的记录内,因此如今面对无法顺利求职的困境。
“夫妇俩的孩子要到木板厂工作,但雇主向警方查询后,得知他被列入不良分子记录,但他当年被捕后,并没有被提控上庭;他因被警方调查,而被列为不良分子,木板厂雇主因此不让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