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资者 证监会严管非上市公司发售股票

(吉隆坡28日讯)大马证监会(SC)公布新的非上市公司股票发售指南,加强投资者保护及维护市场诚信,并从即日起生效。

证监会发文告表示,该指南将取代2021年发布的非上市公司股票发售指南。

由于机构考虑到市场对未上市企业股票发售,在信息标准及信息备忘录(IM)的担忧和投诉,促进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相关问题包括不切实际的高回报承诺,以及未充分披露风险回报影响。

此外,未上市公司原本仅向成熟投资者发行股份,却被违规销售给散户投资者,而没有依据法规,向证监会登记招股书。

指南新增要求包括:
(a)发售前,未上市公司需和证监会咨询,聘请企业财务顾问(CFA);
(b)规定信息备忘录最低要求;
(c)规定发售开始后 18 个月的有效期;
(d)对涉及发售各方施加行为义务,包括企业财务顾问和非上市公司董事会;
(e)申报义务,即包括按季提交更新报告,并由获准审计师公司核实筹资用途;
(f)非上市公司指南生效前进行持续发行处理。

证监会强调,在修订指南时,已广泛征求行业各方,包括企业财务顾问的意见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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