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占峇基诉刁健城诽谤 · 要求赔偿取得永久禁令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阿占峇基已兴讼起诉商人刁健城向他发表虚假及诽谤言论。

(吉隆坡9日马新社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阿占峇基已兴讼起诉商人刁健城向他发表虚假及诽谤言论。

根据代表阿占的再因、梅格与慕拉律师事务(Messrs Zain Megat & Murad)今日发表的声明,本诉讼的状纸已于昨日入禀莎阿南高庭。

声明指出,刁健城被指通过播客、YouTube Shorts及相关网络平台,重复向阿占发表诽谤言论。

它说,除了赔偿,阿占也要求法庭向刁健城发出永久禁令。

“阿占坚称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且不属实,并已展开法律程序,以维护其近40年公共服务生涯所建立的声誉与良好名声。”

声明指出,由于案件已带上法庭,阿占与该律所现阶段不会就案件实质内容做进一步评论,并呼吁各方尊重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

不过,刁健城今日出席其案件的庭审后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他尚未接获诉状。

较早前,副检察司艾丝特在案件管理程序中向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指出,控方已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向辩方移交38份文件,但仍有部分文件尚待提交。

“控方也希望刁健城与(首相前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的案件能够联合审理。

“不过,在高庭驳回三苏案件移审的申请后,我们仍在等待上诉庭就其上诉做出裁决。”

刁健城代表律师马哈乔特证实,已收到上述的38份文件。

罗斯里随后择定本案于7月24日过堂,并作为文件提交的最后期限。

现年37岁的刁健城面对4项控罪,也就是向三苏行贿14万令吉现金,以及价值1万4580令吉3仙和2万2249令吉的家具及电器设备。

上述贿赂是作为三苏的酬劳,以协助与被告有利益关系的公司在沙巴获得矿产勘探准证,尽管此事实际上与被告的主责事务无关。

刁健城被指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在隆市苏丹希山慕丁路一家酒店的停车场、武吉大城市(Bukit Bandaraya)的美当斯莱路(Jalan Medang Serai),以及布城第14区犯下上述所有罪行。

此外,刁健城还被控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的一家银行向三苏依斯干达行贿逾6万4924令吉。

刁健城的所有控状均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